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与建议,更好地完成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组织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开调查,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2026年,我区有3所义务段新建学校启用,涉及划分学区,分别为萧山区北干初级中学银河校区(筹)、萧山区临浦未来学校(筹)、萧山区市心小学教育集团建设一路小学(筹)。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2018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已就相关学校学区设置初步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方案内容详见:
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survey/form_4101.html
二、社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
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三、社会风险评估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小组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对决策事项涉及范围内政府相关部门的态度和建议,可能受决策事项影响的群众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诉求,其他地区同类事项实施过程中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和解决方法等进行充分调查,对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隐患或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供实施部门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参考。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公众对本决策事项实施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2)本决策事项对利益相关者的入学、日常生活有何影响;(3)本决策事项是否影响公众或不特定多数群众利益;(4)本决策事项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5)公众其他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学区划定设置的意见与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按照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示渠道反馈意见(电子邮件:743472946 @qq.com(银河校区)。1248604154 @qq.com(临浦未来学校),653968750@qq.com(建设一路小学);邮寄地址:萧山区西河路197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编:311203)),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与社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表达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与建议。(反馈意见时,请注明意见反馈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社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jjfxpg@163.com 联系人:社会风险评估小组
六、本次征求意见周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
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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